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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优化重组税务代理服务询价采购的公告
按照南宁市政府、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市场竞争力,顺利开展好南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优化重组工作,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优化重组税务代理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优化重组税务代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单位:南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东路6号
华体会(中国)方式:0771-5837198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对我公司在南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优化重组中提供税务代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提供的吸收合并重组实施方案及企业吸收合并方案提出改进意见,指导公司合并财务核算、税收政策运用等;
2.对吸收合并的运行及操作进行全程跟踪和关注,及时发现和纠正客户在实际操作中偏离实施方案的行为;
3.合并重组后各项税收优惠的批复(或备案);
4.提供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的法规与标准。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涉税鉴证、税收策划等税务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o.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至少有 2项类似项目业绩;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六、询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定);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4.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投标人基本情况(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复印件);
6.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7.投标文件要求壹正壹副,以上文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需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及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风险。
七、服务收费: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按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自行报价;上控价:叁拾贰万元。
八、报价文件评价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报价截止日期及时间:2021年09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南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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